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我國已進入環境污染高發期,大氣污染、淡水污染、海洋污染等突發事件頻發,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十八大報告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而環責險保險制度,正是一項服務環境風險管理、降低污染事故發生、減輕事故影響、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環境經濟制度。
通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的一種有效風險保障機制,又被形象地稱為“綠色保險"、“生態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環境風險管理的一項基本手段,俗來說就是企業繳納一定保費,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環境污染事故的賠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起源于工業化國家,隨后發展中國家也開始建立。迄今為止,主要發達國家的環責險保險制度,成為其通過社會化途徑提升環境污染風險防范能力、解決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要制度。
湖南是中國zui早開展環境責任險試點的省份,將化工、有色、金屬礦采選、砷制品等高污染風險企業作為試點范圍,目前已有上千家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在江蘇省,保險公司通過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使得環責險從事前到事中到事后層層介入,不僅在事后起到積極補償作用,而且在事前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風險測評,排查隱患;保險期間,還會隨時排查有沒有新的風險點出現。
根據國務院精神、省*下發文件的要求,各地上報了337家企業列入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中,其中21家企業因長期停產或已經關閉不具備參保條件,爭取12月底之前實現250家企業入保,到明年1月底要求剩余企業100%入保。據悉,目前安徽省確定了包括國控、省控重點污染企業及3年內發生過嚴重污染事故的企業等六類試點企業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并鼓勵其他企業自愿投保。《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日前在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被審議通過。此舉旨在強制推行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放心保),降低企業環境風險,保障公眾環境權益。據悉,《條例》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由陜西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區域環境敏感度和企業環境風險度,定期制定和發布強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行業和企業目錄,同時鼓勵和引導強制投保目錄以外的企業積極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據了解,環境污染事件往往涉及面廣、賠償金額巨大,企業常常無力承擔,極易造成zui后由當地*無奈埋單的惡果。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后,企業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可明顯減輕賠償負擔,污染受害者能及時、可靠地獲得經濟補償。同時,由于此種保險的費率與企業環保管理掛鉤,也將促使企業提升環保水平。
盡管各地在力推環境污染責任險,業內專家坦言,工作阻力仍然很大。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秦天寶教授表示,環責險的承保公司主要由*推薦,相關保險產品較為單一,通常僅針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所致人身和財產損失,不包括生態污染的損失以及累進式、漸變式污染造成的損失,并且獲賠所需條件較多,保險費率又較高,所以排污企業投保積極性普遍不高,嚴重制約中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發展。
如何進一步推動環責險發展,更好地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專家分析可從以下三點推進:
*,環責險的發展,需要加大宣傳推動力度。借助傳統媒體和網絡等新媒體加強典型案例的新聞宣傳,普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知識,提高企業主動投保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支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氛圍。
第二,環責險的發展,需要得到*的重視和支持。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大都是通過法律或*行政強制推動而發展起來的。今年1月21日,環保部和保監會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對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具體到省級或者更基層,尚缺乏各方認同,還需要監管部門、保險公司、環保部門進一步加強溝通、研究,將有利的政策落地轉化為有效的推動力。
第三,環責險發展,需要加強配套機制整合。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工程,在擴大環責險投保覆蓋面的同時,需要進一步推動保險機制與環評工作、排污費收取、“綠色信貸"等配套政策的整合,發揮政策合力,協同推進。同時,需要加強環境風險與損失評估、責任認定、防災防損、巨災風險保障等配套機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第四,環責險發展,需要深化風險管理與防災減損工作。根據環境污染事故損失大的特性,環責險業務比其他險種更要注重事前風險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因此保險行業要加強相關專業人才隊伍培養,加大投入,深入推進防災防損工作,切實減少投保企業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和事故損失,為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發揮應有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