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備受關注的環境經濟政策之一,廣東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啟動儀式18日在廣州舉行。這意味著未來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COD)等的排放權可以像商品一樣買進和賣出,以經濟手段倒逼企業進行環境治理工作。
江門和湛江市*分別與廣東四家企業簽署了排污權交易協議,*排污權交易出讓標的物為二氧化硫排污指標,交易價格按省物價局核定的1600元/(噸年)執行,總的交易量(按2年計)為13023.4噸,總交易額為2083.7萬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二五"廣東省污染減排目標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0%以上,減排任務艱巨。排污權交易啟動標志著廣東環境資源市場這只“無形"的手開始發揮作用,將有效提高資源配置和污染減排效率,促進企業排污信息公開,有利于社會監督排污行為。
試點期間,現有排污單位暫不征收有償使用費,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一律要到市場上購買取得相應排污權,購買后5年仍沒有開工建設的,排污權*將予以回收。此外,珠江三角洲地區作為國家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區域,禁止作為受讓方接受非重點區域的交易指標。供水通道和水質超標的河段禁止作為受讓方接納其他流域的排污指標。
據了解,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通過在環境管理領域中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環境資源中的配置作用,逐步實現環境容量資源從無償到有償的過渡,力求降低全社會治污成本,是廣東省環境管理領域改革的重要嘗試。
排污權交易標志著廣東“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邁出了重要一步,探索通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來發揮市場在環境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污染減排績效。